華豐酒店門前多個三孔水馬“手拉手”圈出私家泊車場。
商服門前零散占位
當日上午,在九區批發市場附近,記者沒有看到商家占用門前車位情況。沿著富民街一路向北走,在十區一條富有街邊,天原慧商服門前擺放了5個三孔水馬,可是窗下的公共車位翻開運用。這一側,幾乎沒有看到其他圈地占位的情況。在對向街邊的商服門前,只需旺馬酒莊門前的泊車位上擺了2個“請勿泊車”的黃色三孔水馬以及兩個錐形筒,其他商家門前沒有占位情況。
隨后,記者來到讓區乘風新瑪特附近,沿著乘風大街由南向北走,行至陽光購物廣場右側華豐酒店處,發現其門前放上三孔水馬并用鐵鏈連著圈地占位。乘風新瑪特左邊的李先生面館門前,放著4個三孔水馬。隆運少兒基地與安裝公司兩個公交站點之間,恒泰醫藥商鋪門前擺放了2個三孔水馬,海創玻璃塑鋼門窗擺放了3個三孔水馬。其他,立新超市附近的的茅臺集團門前擺放了1個三孔水馬。
商家此舉廣受責怪
昨日,家住讓胡路區遠望的讀者黃女士打來電話說:“我覺得,商家占用自己門前的公共車位,是過失地認為自家門前區域是歸于自己的,歸自己處理,搞得我們無法泊車。”
當日,家住薩爾圖區春風新村的李先生打來電話說:“我認為商家不能光思考自己門前的生意,公共資源即是歸我們一切,將我們的公共資源占為己有,是不合理的,也是自私的。關于晚報的接連報道,我覺得極好,期望商家不再占用公共資源,能夠給我們行個便當。”
臨街車位誰來處理
那么,公共車位被占用一事能否得到處理?又由哪個有些來處理?
對此,市城管委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段啟文通知記者:“關于報道中提到的疑問,我很支持,可是這事不歸我們處理。車位的差異和處理應當歸交警有些處理。”
可是,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大隊大隊長周東曉說:“以馬路牙子為距離,路上的泊車位歸交警處理,路外的泊車位,也即是商家門前的泊車位歸城管有些處理。其他,關于一些大型商場門前的泊車位,假定商家不用來泊車,用做他途,這點我們也能夠去處理。關于報道中提到的飯店門前的泊車位線不是交警有些畫的,可能是由城管有些組織畫的,所以應當歸城管有些的物業辦直接處理。關于泊車位的處理方面,我市一向沒有一個明晰的差異究竟歸誰處理,但交警支隊只關于道路上靜態處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