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這份情況說明,2017年5月12日,深圳龍崗公安分局以涉嫌嚴重責任事故罪,報請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對閆某附和逮捕,經該檢察院查看后,于2017年5月19日對閆某作出了附和逮捕的選擇。
查看發現,本案的案發現場,是正在施工的三孔水馬,犯罪嫌疑人閆某明知出售商明令禁止出售員帶客戶觀看三孔水馬,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則,將被害人一家帶至正在施工的三孔水馬現場。
據此前媒體報導,事發地坐落深圳龍崗區的一個樓盤內。5月7日,深圳李先生一家帶著2歲大的小女子去看房時發生意外,小女子逝世。死者宗族方面稱,因為陽臺護欄一側沒有設備玻璃,小女子掉下身亡。
李先生老婆稱,他們抵達售樓處后,出售人員閆某帶他們去了10樓,他們先到陽臺看風光,幾分鐘后發現女兒不見了,幾個房間都沒找到。后來他們才發現,陽臺右側的護欄沒有設備玻璃,四處找了才發現女兒掉在了1樓2樓之間的一個平臺上。
經測量,沒裝玻璃的圍欄空格寬約120厘米,高約90厘米。從陽臺望去,可以看到對面樓棟也有很多未裝玻璃的陽臺護欄。李先生認為,樓盤開發商應當為此事擔任。
媒體此前曾報導,涉案的閆某本年37歲,被逮捕的前一天,閆某的第一個孩子出生。閆某母親本年59歲,患有卵巢癌(IV期)、腹腔轉移癌等嚴重疾病。而檢察機關的情況說明則閃現,在檢察機關查看該案時期,被害人宗族未獲得任何補償,也未有任何依據閃現犯罪嫌疑人家庭情況分外。
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標明,將及時依法道破該案的后續處理情況,承受社會監督。一同也對一個幼小生命的逝去標明痛心,期望群眾一同筑牢生命的“防護網”,防止類似的悲慘劇再次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