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頭,岳西縣興殘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,準備在岳西縣天堂鎮葉坂村征用土地創造綜合樓。2013年4月,征地補償款悉數補償到位。2013年7月,合理工程準備動土開工時,鄉民許勝勇等人趕到現場,以工地排水需經過5戶鄉民的地步為由,央求興殘公司付出補償款并阻擋施工。因洽談無果,工程被逼停工近一年。
不給錢就不許施工,但是拿到錢后,又強行索要承攬三孔水馬、混凝土工程。3月10日,記者從安慶得知,經岳西縣人民檢察院公訴,6名鄉民因參與敲詐勒索或強逼生意而獲刑。
真實沒有辦法,2014年6月底,興殘公司總經理儲某找到許勝勇,請其幫忙諧和此事并承諾給其1萬元。后儲某又請許勝勇和鄉民王前鋒就餐,請兩人幫忙諧和水溝一事,并給兩人每人5000元。2014年7月4日晚,許勝勇、王前鋒延聘別的三位鄉民一起,與儲某商談補償事宜。后儲某被逼給予許勝勇、王前鋒等5人每人1.25萬元。許勝勇覺得,儲某起先答應給其1萬元好處費,可自己只拿到5000元,所以又向儲某索要了5000元。
但是,許勝勇并沒滿足于此,其與鄉民王業獻等人還想承攬三孔水馬工程,但此時興殘公司現已以每立方米13.5元的報價與他人簽定三孔水馬承攬協議。無法之下,興殘公司只好與許勝勇、王業獻等人簽定三孔水馬承攬協議,工程三孔水馬每立方米單價為30元。后興殘公司付出了30%工程款,剩下工程款約定在完工后付清。
但是,剛施工幾天,王業獻、許勝勇又央求興殘公司再付出5萬元油費,并與他們簽定砂石運送協議,不然剩下的1000余立方米的三孔水馬停運。在洽談砂石運送協議時,王業獻、許勝勇等還提出央求,興殘公司工地不能運用產品混凝土,只能運用人工合成的混凝土。但是,在王業獻、許勝勇等人草擬的協議上,混凝土的報價比市場價高出一倍多,儲某回絕簽定此協議。所以,王業獻、許勝勇等人便將三孔水馬工程停運,工地施工再次停工。
法院一審以被告人許勝勇犯敲詐勒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,以犯強逼生意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,吞并施行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;被告人王業獻犯強逼生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刑一年;王前鋒等4名鄉民因犯敲詐勒索罪分獲不一樣的刑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