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跑滴滴時撞上了塑料防撞桶,按程序報保險,如今保險公司居然拒賠。”3月24日,滴滴車司機孫先生向成都商報記者敘說了自個的窘境。
3月4日晚10點,孫先生駕車送乘客,經過陡峭園附近時,一個不留神將車撞上了塑料防撞桶。車輛損壞嚴重,所幸并沒構成人員傷亡。孫先生撥打了保險公司的電話,保險公司定損員也來勘驗了現場。3月17日分配,孫先生接到了保險公司通知,被奉告不能理賠。“原因是我開滴滴,將非營運車輛性質變為經營性質。”采訪中,成都商報記者發現,孫先生的遭受并非個案。
孫先生昨天通知記者,經屢次溝通,滴滴公司標明可以協助孫先生盡量央求賠償,削減丟掉,央求孫先生供給車輛受損情況、修補費用等材料。終究是否能得到賠償尚無法判定。
作業
開網約車出事端 保險公司拒賠
孫先生介紹,3月4日,他駕車送乘客過程中,車輛撞上塑料防撞桶,修補花了兩萬多元。此前,他在華安保險公司收購了私家車保險。事端發生后,孫先生第一時間撥打了保險公司電話,保險公司定損員也前來勘驗了現場,孫先生比及的卻是保險公司的拒賠通知。
對于孫先生的說法,華安保險四川分公司車險部作業人員介紹,公司在查詢中發現孫先生有跑網約車的做法,這樣一來便改動了車輛運用性質,與孫先生收購的車險承保合同內容不一致。“收購保險時,合同中注明的車輛運用性質為非營運,如今車輛性質發生改動,咱們有理由拒賠。”